“青年,好比百灵鸟,有它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他的夜曲。”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今天,如何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现实课题。据统计,我国老年人口中选择居家养老的占九成以上。在此背景下,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大文章”,让老年人既能享受家的舒适,又能获得必要的养老服务,已经逐渐成为各大城市的“必答题”。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职能,制定实施《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立法的“精度”转化为养老服务的“准度”。同时,以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促进法规制度落地见效,让《条例》真正惠及广大老年群体。
人大立法:为养老事业保驾护航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如何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成为重中之重。
数据统计,南昌市于200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11月,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94.93万,占全市总人口比重的17.7%,高于全省老龄化比例15.1%,接近全国老龄化比例17.9%。
与此同时,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加,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凸显。在此背景下,以一部养老服务领域的专门条例规范养老服务的方方面面,促进养老事业有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养老法治化环境,对南昌来说十分迫切。
为回应社会期待,2019年10月,南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1月,《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此,南昌市成为继北京、合肥、沈阳、乌鲁木齐之后,全国第5个出台相关《条例》的省会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法治化轨道。
从2017年初的立法准备,到2018年的立法调研,再到2019年的立法制定,三年磨一剑。三年来,南昌市人大全过程介入参与立法工作,并由常委会领导率队先后赴外省外地学习考察,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各层面座谈会,进行仔细斟酌和反复修改,使法规职责更加明确、“干货”更加明晰、保障更加有力。
《条例》立足南昌实际和实践经验,推出了一批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制度设计,填补了南昌乃至整个江西优化养老服务的立法空白。
保障基本服务,明确适度普惠。《条例》首先体现的就是政府“兜底”项目明确,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享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如明确了政府提供的9项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4项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等。
?理顺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条例》不仅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在第四章明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督查、标准化建设、服务评估、举报投诉制度,并在第四十六条明确了相关处罚。
规范规划建设,体现养老优先。《条例》不仅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怎么建、建多少、怎么管,从总体上要求编制专项规划,又从细节上规定了建设标准、整合利用资源、盘活资产、配建要求、运营管理、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内容。
鼓励产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条例》还设计了许多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居家养老产业发展的规定。如,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使用权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
执法检查:促进法规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转变养老服务观念,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改善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从2020年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条例》全面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规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依托《条例》,南昌全市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共1533个,其中农村颐养之家1132个,图为厚溪村颐养之家。(南昌人大供图)
2020年8月28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第一年的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智慧养老+基础规划’,深入南昌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红谷滩区等地,详细了解了《条例》的实施情况。”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说,检查组主要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全市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情况、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养老服务中心(驿站)网点布局和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法规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南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取得较大成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将持续跟踪关注《条例》实施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养老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王敏表示,市人大还将重点围绕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养老、孝老和敬老政策体系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等开展执法检查,持续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参与、运行有序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专项监督:打通养老工作堵点
“项目推进情况怎么样?资金问题和场地问题解决了吗?”
“初期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由市、县、乡按一定比例分担,后期运营经费多方筹措,大部分由乡贤能人赞助与村民自筹。村民将自家一栋200多平方米的闲置住房无偿给村里使用,解决了场地问题。”……
这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四监督小组就2020年市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生的一幕。
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市人大监督小组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要求,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问题,推动责任部门制定细化建设方案,倒排项目推进时间,督促项目牵头单位与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和完善定期会商制度,着力破解“进度、质量、服务”等方面不平衡问题,并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开展专项督查,多措并举跟进项目质量进度情况,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经人大监督推动,责任单位积极作为,全市新建600个农村“颐养之家”、提升改造20个农村敬老院任务如期完成。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就“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县(区)政府整合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养老、卫生、文体、教育、商业设施相对集中的社区邻里中心,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人间重晚晴,最美夕阳红。”养老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纵深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让更多“银发一族”找到晚年的幸福和快乐,拥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